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
亲,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
第74章网络文学作家签约合同只存在自愿合法

网络文学作家所热议所说的全版权合同,其实很明晰,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项,而全版权合同,就是指的财产权的转移或授权。一般情况来讲,著作权人身权是不可能转移或授权的,但如果是委托创作、职务创作行为,则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,都归委找人和职务行为所属公司或机构所有,也只有这种特例情况下的作品,创作者本身,是可以没有著作权的,而是完成职务和委托行为,一般按照《合同法》领取劳动报酬就可以了。

文学,包括网络文学领域,当然也存在委托创作和职务创作行为,这一类,你是无法谈著作权的,所以,我们这里不讲这种特例的情况,只讲一般通常情况:也即是创作者,把属于自己完整著作权的作品,授权给网站或其他版权机构(比如出版社出版公司影视公司)的情况。

第一,文学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相关阅读